,脚踝的皮肤冻得干燥起皮。
他时不时地看手机,和左行云的对话还停留在“我就让你嘿嘿嘿……”
怎么不回了?平时不是很积极吗?断在这里冷场,显得我很不正经。
花笙低骂了一句,该死的左行云,你他妈不想来就永远别来了!
他放下手机,抬头望天,透过紫藤萝枯枝的缝隙中望去,天空中是带有浅蓝的黑镶嵌着几粒微光,大概是距离这几万光年的星星。
这个时候他应该是在咖啡馆、奶茶店,网吧、大型商场……在各种可以自由进出的场合里,玩手机也好,打游戏也罢,等着司机叔叔来接他回家。
而不是单方面的拿左行云寻开心,和他在偌大的校园里躲猫猫。
况且还不知道左行云愿不愿意来找他呢,他坐在这里也没什么用。
平时争分夺秒的学习,恨不得24小时都不闭眼埋在书里,学习就是他的命……这样的人,怎么会陪他玩这种无聊的游戏。
唉,自讨没趣。
他可以不把高考当回事,但左行云不行。
越想着他心里越发过意不去,别到时候考砸了赖他啊,这可不关他事啊。
思索间,他拿起手机。
【算了,你别来了,我开玩笑的,我现在已经不在学校了,去外面吃点东西就回去了,你别来找我了。】
消息显示发送成功的时候,他还有些难过。
虽然他不喜欢左行云这个人,可此时也没有谁能搭理他了。
从小看似兄弟成群,其实知心朋友没几个,他说话直,想法涌到嘴边不带拐弯,一股脑全冒出来,总是惹得别人生气。
说者无意,听者有心。渐渐的,就没有人愿意主动找他了。
家人当然对他是无限包容,大哥比他大那么多岁,思想言行都成熟的多,根本不愿意跟幼稚的花笙一起玩,姐姐忙于学业,除此之外动漫游戏一个都不落,一秒恨不得掰作两秒来用,自然也是没空理他。
孤单寂寞是花笙成长路上遇到的最大挫折,所以他养了很多动物。
由于花笙的家庭特殊,花家的孩子从小就被教育,不能独自一个人外出,即使要出去,闲逛时间也不能超过两小时,去什么地方,要给家里人报备。
原因无他,因为十几年前曾发生好几起儿童拐卖事件,被拐的还都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小姐。花笙不像哥哥姐姐机灵,人傻钱多,几句话就能忽悠走,作为父母担心孩子的安危是无可厚非的。
后来,为了花笙不再那么孤单,花父花母牵了一条拉布拉多来给花笙养,培养儿子对小动物的爱心和责任心,想出去玩的时候,顺便遛狗,也能安全一些。
于是,花笙变发掘了一个新的爱好——养宠物。
也不知花笙是个什么体质,走在路上的时候总会遇到流浪猫流浪狗拦路,花笙都会好心的给他们买火腿肠和食物。久而久之,他出门的时候都习惯带狗粮,猫粮和罐头。
所谓人善被人欺,能者多劳。
与其天天跟在他屁股后面找他要吃的,还不如直接养了算了。
所以,年幼的花笙开始带猫狗回家。
无论是什么品种,什么颜色,无论有多脏,甚至残疾,只要愿意跟着花笙走的,他都收养。
反正家里那么大,草坪后院花园杂物间,哪里都能养狗。
久而久之,领回家的流浪猫流浪狗越来越多,最后数量竟然达到了惊人的十六只!一打开门,乌烟胀气,猫屎味狗臭味交杂在一起,保洁阿姨光是给打扫狗舍铲猫屎喂粮,都要用上大半天时间。
花笙放假的时候遛狗都来不及溜,左手牵三只,右手牵三只,六只狗被不同的东西吸引,分作六个方向四处乱窜,花笙拉不住,被掀倒在地……
回到家后更是杂乱,后院足够大,但生活十六只猫狗也是够呛,猫咪还比较省心,平时在猫舍里休息,安安静静的。而狗会四处追逐,时不时地吠上几声,惹得猫咪炸毛应激。
一起冲突就成群结队地起冲突,不是猫与狗之间的战争,这阵仗,是部落之间的战争。
只有花笙在的时候会安静下来,花笙一走又恢复成闹哄哄的花鸟市场。
这样的情况不止出现过一次,他实在是分身乏术,最后还是决定把一部分猫狗送出去领养。
现在家里只有三条大型犬,最先养的那只拉布拉多、一只边牧,还有一只金毛。猫咪只有一只四川简州猫,是他在下雨天垃圾桶旁的盒子里捡到的。
三狗一猫差不多了,他也不打算再养其他的了。
但猫狗再好再听话,可是不会说话呀,没办法陪他聊天。
相比之下,左行云烦是烦了点,至少还能给他无聊的生活解解闷。
他单手持着手机,望着天空呆滞了一会儿,思绪在儿时与现在之间来回穿梭。
腿脚冻得有些发麻,他还是决定去找个暖和的地方坐一坐。
左行云依旧没有回复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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